临沂国信木业有限公司:
本委已审结申请人罗标与你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兰劳人仲字[2020]第64号),因通过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兰山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一楼,电话:0539-5250270)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该裁决书裁决内容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30863元;二、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临沂市兰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