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泰烧餐厅:
本委受理申请人张纪葱诉你单位拖欠工资争议一案,现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罗劳仲案字[2020]第557号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申请书副本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0年8月18日上午九时在罗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中心(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临矿集团对过河西分局里面,联系电话:0539-7108921)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15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临沂市罗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