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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1551610/sbj/2020-0000276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8-17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平劳人仲案字[2020]第85、86、87号公告(受送达人:临沂华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平劳人仲案字[2020]第85、86、87号公告(受送达人:临沂华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0-08-17   作者: 点击数:  

临沂华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张照苹、宋艳艳、公茂财与临沂华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平劳人仲案字[2020]第85、86、87号)。通过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0年9月29日8时30分、9时30分、10时30分在仲裁庭(地址: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东仲裁庭;办公电话:0539-4210399)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平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8月17日                       

  
上一条:平劳人仲案字[2020]第85、86、87号公告(受送达人:临沂华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下一条:临罗劳人仲裁字[2020]第160、161、162、530、531号公告(受送达人:山东壹号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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