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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1551610/sbj/2020-0000304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9-1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兰劳人仲案字[2020]第491-497号(受送达人:临沂遇森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临兰劳人仲案字[2020]第491-497号(受送达人:临沂遇森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2020-09-18   作者: 点击数:  

临沂遇森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于翔、董强、刘乃华、彭洪专、颜廷杰、刘丹娜、陈华春七人与你单位劳动争议纠纷一案,通过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临兰劳仲案字[2020]第491-497号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申请书副本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0年11月24日上午九时在兰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中心(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兰山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电话:0539-5250270)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15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临沂市兰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9月18日                           

  
上一条:临兰劳人仲案字[2020]第491-497号(受送达人:临沂遇森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下一条:临罗劳人仲裁字[2020]第551、552、553、554号公告(受送达人:山东国正标志服装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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