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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1551610/sbj/2020-0000146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4-2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费劳人仲案字[2019]第465号公告(受送达人:临沂伟峰建材有限公司)

费劳人仲案字[2019]第465号公告(受送达人:临沂伟峰建材有限公司)

2020-04-29   作者: 点击数:  

临沂伟峰建材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王军凤诉临沂伟峰建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费劳人仲案字[2019]第465号)。因直送、邮寄等方式均无法送达你单位,现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及答辩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0日和15日内。本委定于2020年6月16日9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费县胜利路6号)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本委联系电话:0539-2110933、2117717、2117718)。请准时到庭参加庭审,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决。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15日内,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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