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0号)的相关规定,对山东远通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成立的临沂市远通职业培训学校,进行学校师资、场地和办学设施等现场检查评估,基本符合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申办条件,现拟对申请的临沂市远通职业培训学校行政许可。为确保许可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在正式办理许可前,现对临沂市远通职业培训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自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5月29日。
如对拟许可机构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实名反映或举报。
电话:0539-8103162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人才规划大厦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