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85号)有关要求,经市、县区审核,临沂市职工消费合作社等304家企业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条件,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有关情况报告市人社局。
公示时间:2019年9月6日-2019年9月12日
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 8606098
市社保处 8126626
附件:《2019年9月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公示名单》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