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重大决策部署,纾解企业困难,按照国家和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工伤保险)通知要求,现将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的市直管企业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1)。
公示时间自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于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前提出变更申请(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单位签字盖章,扫描后发市社保处电子邮箱309235557@QQ.com)。
市社保处联系电话:
企业划型及减免政策咨询:0539-8600683
已缴社保费退费咨询: 0539-8128876
监督与举报: 0539-8317165
附件:1、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市直管企业名单(第二批)
2、因疫情原因申请减免缴纳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承诺书
3、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问答
临沂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