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一次办好”改革要求,推进完善社会保险缴费“一网通办”,减轻企事业单位经办人员工作负担,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在全省推进实施社保基金电子票据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209号)文件精神,全市从2020年3月27日起,启用社保基金电子票据,不再提供传统纸质社保基金票据。参保单位缴费成功到账确认后,登录“临沂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就可以打印社保基金电子票据。参保单位可关注省财政厅“山东财政电子票据”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dczdzpj)进行真伪查验。
使用社保基金电子票据,参保单位可以足不出户完成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开票和取票,实现社保缴费的“零跑腿”,极大方便了参保单位,也提高了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效率。
附件:《临沂市社保基金电子票据查询下载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