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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1551610/sbj/2020-0000036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10-1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郯劳人仲案字[2020]第190-192号开庭公告(受送达人:临沂引仕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郯劳人仲案字[2020]第190-192号开庭公告(受送达人:临沂引仕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020-10-19   作者: 点击数:  

临沂引仕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郭卫、李新年、刘中学分别诉你单位追索劳动报酬案,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郯劳人仲案字[2020]第190-192号申请书副本、答辩、组庭、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2020年12月3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410室)分别开庭审理三案(本委联系电话0539-6107667)。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15日内,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郯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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