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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1551610/sbj/2022-0000313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7-2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兰劳人仲案字〔2022〕第104号公告(受送达人:山东阿里山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兰劳人仲案字〔2022〕第104号公告(受送达人:山东阿里山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2022-07-28   作者: 点击数:  

山东阿里山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朱同银与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案(兰劳人仲案字〔2022〕第104号)。因直送、邮寄等方式均无法送达你单位,现依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9月13日10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东;办公电话:0539-5230606)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决。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15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兰陵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    


  
上一条:兰劳人仲案字〔2022〕第156号公告(受送达人:山东九郡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下一条:兰劳人仲案字[2022]第344号(受送达人:临沂市兰山区星月汽车美容养护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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