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一)受理
办理部门:临沂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立案科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173号一楼立案科(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中心)
办理结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立案,不符合受理条件或不在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办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法定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
(二)调查处理
办理部门:临沂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一科、监察二科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173号四楼
办理结果:对在规定时间内改正违法行为的单位,予以结案,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单位,依法进入处理处罚程序。
办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结时限:《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1月1日 国务院令第423号)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三)处理处罚
办理部门:临沂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案件审理科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173号四楼
办理内容: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处理)相关文书。
办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时限:调查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办理结果:对符合标准要求的予以核准,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处理)相关文书。
二、救济途径
行政复议
部门名称示例: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部门地址示例: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示例:0539-8328114
行政诉讼
部门名称示例: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部门地址示例: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199号。
联系电话示例:0539-8325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