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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1551610/sbj/2019-0000155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9-09-26
 文  号  临人社函〔2019〕22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临沂市百日攻坚就业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临沂市百日攻坚就业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9-26   作者: 点击数: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开发办(扶贫办、扶贫协作办):
  为推进全市就业扶贫工作,巩固就业扶贫成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19〕5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临沂市百日攻坚就业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


  临沂市百日攻坚就业扶贫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全市就业扶贫工作向纵深发展,巩固就业扶贫成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开发办鲁人社函〔2019〕50号文件要求,现就临沂市“百日攻坚就业扶贫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和大气污染环保整治对就业扶贫岗位的影响,巩固提升就业扶贫车间160家,培育乡村振兴劳务扶贫合作组织16家,开发扶贫公益岗位安置就业1000人,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万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做到“愿培尽培”,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行动贡献人社部门力量。
  二、帮扶对象:劳动年龄范围内,有就业意愿、劳动能力,经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三、行动时间:2019年9月-11月
  四、行动内容
  (一)开展就业扶贫政策落实攻坚行动
  围绕扶贫车间吸纳、返乡创业带动、有组织劳务输出、公益性岗位安置四条渠道,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巩固就业扶贫成果。
  1、加大就业扶贫政策公开力度。市人社局公布就业扶贫政策清单(见附件),各县区人社局公布申办流程、补贴标准、服务机构和联系方式,通过“一网”(部门官方网站)、“一号”(部门微信公众号)、“一窗”(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基层平台等服务窗口)公开发布,最大限度提高就业扶贫政策知晓度。
  2、精简优化证明材料和申办程序。要最大限度精简优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证明材料,原则上只保留有明确的依据和审核必须的材料,能够部门内部核查的申请资料不再要求贫困人口提供。要简化优化政策补贴申领程序,充分利用电子社会保障卡线上身份认证和支付结算功能,积极推进网上申报、网上审核、联网核查、结果反馈和待遇查询,推动就业扶贫政策规范便捷地惠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政策享受对象。
  (二)开展贫困家庭重点人员帮扶攻坚行动
  将贫困程度较重的乡镇、村庄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作为重点区域,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已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坚持脱贫不脱政策,持之以恒抓好攻坚行动。
  1、持续开展人社扶贫“携手乐业”行动。积极发动优质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训机构、社会组织和成功返乡创业者、农村致富带头人等,参与到就业扶贫工作中,持续深入开展人社扶贫“携手乐业”行动。联合山东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沂蒙大姐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推动“乐业沂蒙、合力同行”项目开展,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依托 “劳务合作社(组织)”等劳务服务场所,探索打造乡镇代理合作新模式。
  2、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开展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建立“一对一”联系帮扶机制,精准开展“四个一”服务(给毕业生一封信,介绍就业服务行动计划安排,告知政策服务享受渠道,提供求职就业信息查询途径),制定专项帮扶计划,优先推荐岗位,加强跟踪回访。脱贫任务较重的县乡要积极开展送岗位上门活动。
  3、巩固就业扶贫成效。持续关注已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就业状况,重点关注受经济波动影响、大气环保治理影响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问题;对有转岗需求的,及时提供转岗培训、岗位信息,帮助转岗就业;对暂时失业的,纳入属地管理,优先推荐岗位,促进尽快就业。
  (三)开展就业扶贫技能提升攻坚行动
  将有就业意愿、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通过项目制方式,向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1、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和我市实施方案,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贫困家庭子女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2、积极开展项目制培训。结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需求,确定切实可行的技能扶贫项目,提供精准技能培训服务。对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培训实施后可先行拨付60%的培训补贴资金,培训后就业率达到85%以上的,全额拨付项目补贴资金。
  (四)开展就业扶贫宣传发动攻坚行动
  将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突出就业脱贫理念宣传、政策宣传、典型宣传,激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脱贫内生动力,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可及性。
  1、组织开展“10·17”扶贫日系列活动。市里定于10月17日在平邑县组织召开全市“就业扶贫日”招聘活动,其他相邻县区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本地爱心企业和贫困人员积极参加,也可结合当地实际,举办就业扶贫专场招聘活动。要深入田间地头、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宣讲政策、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同时,依托主流媒体,以图片、视频、文艺作品等形式,宣传就业扶贫政策、典型和成绩。
  2、组织开展“幸福靠奋斗,劳动最光荣”主题宣传活动。积极选树一批通过就业创业实现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典型,培树推广一批劳务扶贫品牌,认定一批市级就业扶贫基地,营造崇尚劳动脱贫的良好氛围,汇聚全社会共同参与就业扶贫的强大合力。
  3、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加强就业脱贫攻坚政策和典型做法的宣传报道,多角度宣传展示工作新进展、新成效,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开展就业扶贫专项治理攻坚行动
  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省、市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发现问题整改,扎实开展就业扶贫“回头看”活动。要全面梳理“回头看”发现问题,按照对象群体、问题类型等情况,加强调查研究,科学制定就业帮扶方案,提出具体帮扶措施,巩固就业扶贫成果,提高就业脱贫质量,有效防止返贫。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攻坚责任落实。各级要把就业脱贫攻坚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及时调度。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各项就业扶贫政策落实落地。各级扶贫部门要加强配合,为就业脱贫信息互通、政策落实提供强力支持。市里将成立就业扶贫推进组、培训扶贫推进组、创业扶贫推进组、宣传督导组,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抓好各项攻坚行动,确保就业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二)强化信息系统管理。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跟踪服务,努力提升“就业状态精准率”和“就业形式准确率”,做到就业状态明,就业方式准。认真做好人社部“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和“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精准扶贫模块”就业信息动态核查更新,定期核实、更新贫困劳动力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等信息,进一步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脱贫质量。
  (三)强化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就业扶贫“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严肃查处,为就业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各县区就业扶贫重大活动、重大进展、问题困难和经验做法,请及时报告。各县区要依据本实施方案尽快制定实施攻坚行动,并于9月底前报送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就业扶贫工作调度表》于每月30日前报送,并于11月30日报送本县区百日攻坚行动总结报告。
  附件:1.就业扶贫政策清单
     2.百日攻坚就业扶贫行动推进小组
     3.就业扶贫工作调度表


  
附件【就业扶贫政策清单.doc
附件【百日攻坚就业扶贫行动推进小组.doc
附件【就业扶贫工作调度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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