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就业登记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单位就业登记
二、受理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三、办理依据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
2.《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2016修正);
3.《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9〕6号)。
四、申请主体
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受理条件
在临沂市行政区划内常住的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已实现单位就业的劳动者,其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业务。
六、申请材料
《就业登记花名册》
七、办事流程
1.全程网上登记
(1)一窗通办前注册的企业,首次办理就业登记的企业持单位资质证明、业务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通外网就业登记服务功能。一窗通办后,企业的就业登记自动开户。
(2)用人单位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办事-就业服务人才服务),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或在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临沂市)-办事服务-单位就业登记业务,录入就业信息,据实提交信息。单位失业转就业人员,用人单位需通知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后,以失业再就业办理新单位就业登记。
2.审核
(1)工作人员在内网收到提报信息后,系统核验社保增加及劳动关系备案情况,后台进行审核。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企业可根据需要将系统生成的《就业人员登记表》、《就业登记花名册》等相关纸质材料,到现场审核盖章。
3.办结
系统核验无误,审核通过。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39-8772230
监督电话:0539-8301808
十一、办理地点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西侧北区综合受理H23和H24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