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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临罗劳人仲裁字〔2023〕第800、801号公告(受送达人:临沂城发苏科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字号: ]  2024-01-15   阅读次数:  来源: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临沂城发苏科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曹勇、朱凯旋诉你单位劳动合同纠纷争议一案,通过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临罗劳人仲裁字〔2023〕第800、801号裁决书。你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临沂市罗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临矿集团对过义警工作站里面,联系电话:0539-7108921)领取,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临沂市罗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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