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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临东劳人仲案字〔2023〕第593号裁决书公告(受送达人:校花匠文化传媒(临沂)有限公司)

[字号: ]  2024-01-26   阅读次数:  来源: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校花匠文化传媒(临沂)有限公司:

本委已审结石统艳申请要求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确认劳动关系等争议一案(临东劳人仲案字〔2023〕第593号)。通过邮寄送达、现场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临东劳人仲案字〔2023〕第593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河东区行政中心院内河东区人社局三楼西仲裁庭,电话0539-8388815)领取,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对临东劳人仲案字〔2023〕第593号仲裁裁决不服,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公司登记注册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特此公告。






临沂市河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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