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瑶瑶:
本委受理你诉绿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付赔偿金、开具离职证明劳动争议一案(临劳人仲案字〔2023〕第570号),因通过其它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临劳人仲案字〔2023〕第570号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4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临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第一仲裁庭(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173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五楼,电话:0539-8100718)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视为你撤回仲裁申请。
特此公告。
临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