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罗庄区犇发烧烤火锅城:
本委已审结申请人吴健诉你单位支付拖欠工资案件,通过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临罗劳人仲裁字〔2023〕第965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临沂市罗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临矿集团对过义警工作站里面,电话:0539-7108921)领取,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罗庄区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临沂市罗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