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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沂劳人仲案字〔2024〕第311-318号公告(受送达人孚日集团沂水梦圆家纺有限公司)

[字号: ]  2024-07-18   阅读次数:  来源: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孚日集团沂水梦圆家纺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武传云、张瑜、孙桂玲、孔令磊、蔡玉叶、王恒英、赵洪超、谭秀会诉你单位,要求与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带薪年休假工资一案,因直送、邮寄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沂劳人仲案字〔2024〕第311-318号答辩、组庭、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9月2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沂水县沂博路693号华信大厦1001室联系电话0539-2231731 2232630)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15日内,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沂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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