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铭瑞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杨成龙诉你单位拖欠工资一案,通过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临罗劳人仲裁字〔2023〕第269号裁决书。你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罗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中心(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临矿集团对过义警工作站里面,电话:0539-7108921)领取,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你单位如认为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之情形,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特此公告。
临沂市罗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