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堃源服装厂:
本委已审结申请人杨立波请求你单位支付工资一案,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沂劳人仲案字〔2024〕第300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沂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领取(地址:沂水县沂博路693号华信大厦1009室联系电话:0539-2231731 2232630),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你单位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沂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