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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兰劳人仲案字〔2024〕第1443、1453、1463、1519、1520、1521、1522、1524、1525、1526号(受送达人:临沂市兰山区麦豆餐饮店)

[字号: ]  2024-10-18   阅读次数:  来源: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临沂市兰山区麦豆餐饮店: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陈俊达、姜宗献、王旭升、孟祥顺、李鹏博、宋文茜、杨铎、文茂朵、刘富、郝茂胜请求你单位支付工资一案,通过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兰劳人仲案字〔2024〕第1443、1453、1463、1519、1520、1521、1522、1524、1525、1526号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申请书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12月6日下午13时40分在兰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兰山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电话:0539-5250270)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15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临沂市兰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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