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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劳人仲案字〔2024〕第380号公告(受送达人:沂南县舜飞传媒有限公司)
沂南县舜飞传媒有限公司:
本委已审结刘国强诉你单位支付拖欠工资、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劳动争议一案沂劳人仲案字〔2024〕第380号,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限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沂南县历山路1012号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室)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沂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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