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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公告(沂南人社工认字〔2024〕416号)

[字号: ]  2024-11-08   阅读次数:  来源: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山东金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机关受理了王广锋的工伤认定申请,并于2024年10月15日依法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沂南人社工认字〔2024〕416号),因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认定决定如下:

2023年3月21日15时许,王广峰在公司分包的沂南县东村棚改安置区建设项目工地操作轧钢机时,左手被轧钢机前端砸伤。经沂南攀峰骨科医院诊断为:开放性指骨骨折。王广峰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沂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沂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沂南县历山路1012号

联系电话:0539-3222086



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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