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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兰劳人仲案字〔2024〕第2347号

(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街道罗鑫幼儿园)

[字号: ]  2025-05-23   阅读次数:  来源: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街道罗鑫幼儿园:

本委受理郭庚凤与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街道罗鑫幼儿园劳动争议一案(兰劳人仲案字〔2024〕第2347号)。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等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兰劳人仲案字〔2024〕第2347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申请人郭庚凤与被申请人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街道罗鑫幼儿园于2024年8月31日解除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街道罗鑫幼儿园支付申请人郭庚凤工资10395元;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四、本裁决书自生效之日起执行。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兰山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电话:0539-5250270),逾期视为送达。

你单位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临沂市兰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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