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化化学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尤作军与山东东化化学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莒劳人仲案字〔2025〕第116号)。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等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定于2025年8月8日9时00分在莒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莒南县隆山路与文化路路口向西200米路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西首;办公电话:17662877863)开庭,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莒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