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宏鑫全机电批发中心:
本委受理来显宏与临沂市兰山区宏鑫全机电批发中心劳动争议一案(沂新仲裁案字〔2024〕第1064号)。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等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定于2025年8月12日10时0分在临沂沂河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临沂沂河新区沂河路3号金科财税大厦C213室,电话:0539-8800906)开庭,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临沂沂河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