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名颜商贸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顾萍与临沂名颜商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兰劳人仲案字〔2025〕第86号)。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等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兰劳人仲案字〔2025〕第86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7月至2024年3月期间的工资25300元;二、被申请人支付给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34998.37元。裁决金额共计60298.37元(陆万零贰佰玖拾捌元叁角柒分),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完毕。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东,电话:0539-5230606),逾期视为送达。
你单位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兰陵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