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惠商超市:
本委受理王涛与蒙阴惠商超市劳动争议一案(蒙劳人仲案字〔2025〕第68号)。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等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蒙劳人仲案字〔2025〕第68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缺席)结果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698元(大写:陆佰玖拾捌元整),被申请人蒙阴惠商超市应当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完毕;二、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申请。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临沂市蒙阴县叠翠路189号,电话:0539-4273416),逾期视为送达。
你单位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蒙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