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中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李金隆与临沂中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沭劳人仲案字〔2025〕第738号)。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等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定于2025年10月27日11时在临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临沭县正大街与光明北路交汇处创业大厦临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电话:0539-2983286)开庭,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临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