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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沂市个人创业“一件事”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字号: ]  2025-09-01   阅读次数:  来源: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025年6月5日,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大数据局、市税务局印发了《关于印发<临沂市个人创业“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临人社函〔2025〕19号),现就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5〕3号),明确要求由各级人社部门牵头推进个人创业“一件事”集成,该事项还涉及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共4家单位、5项业务,其中人社部门负责就业创业证申领、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和创业补贴申领3项业务,行政审批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业务,税务部门负责纳税人信息确认业务。

5月28日,省人社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等5部门印发了《山东省个人创业“一件事”实施方案》(鲁人社函〔2025〕65号),在原有事项基础上,进一步联动了企业开办“一件事”,将个人创业“一件事”的服务对象范围扩展至小微企业。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提升行政效能2025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5〕16号)有关要求,在省人社厅指导下,立足我市实际,我们联合市行政审批等部门于6月15日发布了《临沂市个人创业“一件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对个人创业“一件事”服务对象、联办事项、各部门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进行了说明,如服务对象包含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小微企业的创业者,联办事项包含基础服务事项和拓展服务事项等,同时明确在6月开始组织实施,逐步推进事项集成和政务服务平台、“爱山东”APP上线工作,线下设置服务专窗,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受理、办理等“一站式”服务。

为确保事项集成高效推进,市人社局牵头各联办部门成立个人创业“一件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在《实施方案》中,同步发布了《临沂市个人创业“一件事”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对具体的办理条件、办理方式、申请材料等要素进行明确,方便办事群众了解办理流程、获取相关信息。

三、政策亮点

(一)服务事项推行“一链办”。《实施方案》创新性地将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纳税人信息确认、就业创业证申领等5项基础服务事项整合为“一件事”办理,并与企业开办“一件事”实现链接。

(二)服务渠道推进“双融合”。聚焦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创业群体实际需求,《实施方案》明确线上在“爱山东”平台开设专属服务模块,线下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专窗,创业者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网办”或“窗办”,享受同等优质的办事体验。

(三)实施步骤采取“三步走”。《实施方案》明确个人创业“一件事”推进工作按照准备、测试、推广三个阶段分步实施,先期完成系统对接和模块设计,随后开展实测优化,最终在全市推广实施。通过建立长效机制,持续优化服务流程。

(四)办理流程打造“四统一”。《实施方案》对5项基础服务事项制定统一的联办清单、流程图、办事指南和材料清单,推动就业、社保等系统与“爱山东”平台深度对接,实现跨部门数据实时共享和业务协同办理。创业者可根据实际需求灵活选择服务组合,享受“一次申报、并联办理、统一反馈”的优质服务。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临沂市个人创业“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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