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临沂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临港产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对高温作业场所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鲁人社明电[2010]1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望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区要充分认识这次监督检查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组织检查人员,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劳动监察、社会保险等机构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对高温作业场所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不出问题,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突出检查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各县区要明确检查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二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经营者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自觉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三是加强与安全生产、卫生、工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四是各县区对这次监督检查情况认真加以总结,并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市劳动监察支队。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
附件:鲁人社明电[2010]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