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去年以来,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部署安排,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把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强化措施,优化服务,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全市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工作进展情况予以通报,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扩大我市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社厅〔2017〕162号文件规范我省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47号)文件要求,凡是县区人民医院未接入国家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系统的,要在2018年9月1日前接入国家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系统,并逐步向基层医疗机构延伸。要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向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申报和先测试后联网的流程进行。
认真落实“就医地管理”原则,对来我市跨省就医住院的,就医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和本地参保人员相同的管理和服务,包括咨询服务、医疗信息的记录、医疗行为的监控、“三个目录”的对照、医疗费用的审核等,并加强对协议管理的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
二、全面应用国家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系统办理转诊备案手续。要简化手续,提供多渠道方便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的转诊人员备案。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卡发卡进度,凡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备案手续时,对符合通过国家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系统办理条件的,一律通过国家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系统办理。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工作事关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按照要求扎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稳健开展工作。
附件1:全市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情况
附件2: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和直接结算情况
附件3:临沂市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4日
附件下载: 1--3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社保处职工医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