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鲁人社函〔2018〕14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区要于2018年8月2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有关统计报表(传真和电子版),报市劳动保障监察局监察一科。
联系人:张英慧 电话:8139860 传真:8139630
邮箱:lyldjc@sohu.com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2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劳动保障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