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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的通知

鲁人社函〔2018〕104号

[字号: ]  2018-05-28   阅读次数:  来源:人社厅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113号)要求,5月20日是第28个全国助残日,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战略部署和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总体要求,助力贫困残疾人脱贫奔小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将于全国助残日前后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助残圆梦。
  二、服务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和能力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以下简称“贫困残疾人”),以“4个2”深度贫困地区(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比较多的菏泽、临沂两个市、20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200个重点扶持乡镇、2000个扶贫工作重点村)和涉及黄河滩区迁建的区县为重点。
  三、目标任务
  集中开展政策宣讲、精准识别、上门送岗、需求登记、专场招聘等活动,帮扶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营造关心关爱残疾人就业创业的社会氛围。
  四、主要内容
  (一)组织政策宣传活动。采取印发宣传活页、指导手册、政策清单以及网上专题宣传、设立现场宣传点等方式,多渠道宣传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结合实际开展走村入户上门宣讲,帮助贫困残疾人知晓政策和运用政策。
  (二)举办专场招聘活动。结合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需求,发动企业等用人单位提供一批针对性强的岗位,组织现场招聘会和网络招聘会,促成有就业意愿和能力的贫困残疾人与用人单位人岗对接。
  (三)开展入户送岗活动。对地处偏远、行动不便、无法离乡离家的贫困残疾人,积极组织用人单位进村入户,详细了解其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帮扶。
  (四)组织就业需求登记活动。依托公共就业服务基层平台,帮助有就业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就近就便或通过互联网信息系统进行就业需求登记,并负责政策解答、信息汇总和联网帮扶。
  (五)推动建立帮扶贫困残疾人就业长效机制。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残联组织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共享贫困残疾人信息,开展精准识别,了解贫困残疾人情况和需求,提供“一对一”帮扶。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开发就业岗位,支持贫困残疾人就地就近就业和居家灵活就业,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落实扶持政策。加强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为贫困残疾人提供适合的岗位信息和“点对点”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配合,明确专人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为民务实,确保廉洁高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并持续做好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工作。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市要及时发布活动安排和具体工作举措,积极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效,引导贫困残疾人和社会有关方面积极支持参与。
  (三)密切联系沟通。各市要加强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疾人联合会联系,及时报送系列活动相关图文信息,以便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刊载宣传。本市活动情况总结,请于5月23日前分别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陈再彬
  联系电话:(0531)86073558(传真)
  电子信箱:sdncjy@163.com
  省残疾人联合会   黄苇
  联系电话:(0531)86158955 (传真)
  电子信箱:sdcjrjyzx@163.com
  附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就业需求登记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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