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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11-2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集成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改革的通知

关于集成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改革的通知

2023-11-24   作者:市人社局 点击数:  

各县区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高质量充分就业,助力乡村振兴,探索共同富裕新途径,根据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集成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改革的通知》(鲁就办〔2023〕15号)要求,集成推进我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改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构建城乡就业一体化格局的总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统筹推进,充分发挥市场在农村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破除制约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释放农村人力资源优势和红利,力争到2025年全市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消纳,农村劳动力工资性收入明显提高,农村劳动力资源顺畅流动,为全面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

(一)挖掘农业内部就业潜力。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因地制宜支持规模化养殖、发展特色种植,集成推广标准化绿色种植模式和农产品深加工,把更多的就业岗位留在农村留给农民。大力发展农村电商、乡村休闲旅游和农村服务业,拓展农村非农就业空间。深化“村村都有好青年”选培计划,支持乡村好青年做大做强乡村产业,发挥好典型带动作用。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带动更多农村劳动力就地就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团市委、市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鼓励农村劳动力县域就近就业。围绕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发展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托育等,引导具备条件的中心镇发展小微企业集聚区,培育形成带动力强、就业容量大的产业,推动形成“一县一业”发展格局,扩大农村劳动力县域就业规模,缓解县域企业缺工问题。支持沂水县、沂南县开展好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劳动力区域间转移就业。完善与省内各市的劳务协作机制,重点发挥济南--临沂对口合作协作机制作用、搭建鲁南经济圈四市劳务合作平台,推进组建区域劳务协作联盟,为农村劳动力提供“点对点”全流程劳务输出服务。加大区域劳务协作力度,继续加强与重庆市城口县、青海省海晏县东西劳务交流协作,积极落实鲁南经济圈、淮河生态经济带就业用工合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支持返乡入乡就业创业。鼓励引导农村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新成长劳动力多渠道就业,投身农业生产,参与新型农业经营。持续开展“寻找乡村振兴合伙人”行动,结合当地实际收集、梳理、推介一批合作项目,吸引更多青年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就业。(责任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稳定农村劳动力政策性就业。围绕农村生产生活、交通、水利、文化旅游、林业草原基础设施等五大领域,开发适合农村群众的就业岗位,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增收。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加大各类岗位统筹使用力度,动态调整岗位设置和安置对象条件。聚焦未就业和就业不稳定的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做好后续就业帮扶工作。积极探索农村老龄劳动力资源开发,推行互助服务等方式,挖掘“长寿人口红利”,应对老龄化挑战。(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鼓励支持灵活就业和新业态就业。将农村灵活就业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采集农村季节性、临时性的用工信息,及时向农村劳动力提供。在农村劳动力较为集中的乡镇,设立线下+线上“就业驿站”服务农村劳动力灵活就业。结合快递进村、数商兴农等工程,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主体,引导农村劳动力通过电子商务、直销直播、网红带货等形式就业,打造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新农人”IP。(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农村劳动力就业载体

(七)建设农村劳动力就业基地。发挥重点镇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依托特色产业园区,兴办就业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农村劳动力特色产业就业基地,吸纳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培育发展村级劳务平台。按照党建引领、村民自治的思路,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的发展模式,由村两委组织剩余劳动力,分行业、分工种组建劳务班组,将零散劳动力转化为专业工作队,主动对接承揽农业生产劳动、绿化保洁、道路养护和工程施工作业等业务或用人单位劳务外包项目,将农村劳动力零散劳务转变为有组织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九)打造乡村创业载体。依托各类园区、企业、知名村镇等,建设一批乡创园区和基地,支持省、市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在乡村设立“创业孵化飞地”,形成城乡创业联合孵化体,提升乡创平台的孵化能力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共青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

(十)培训提升特色专项能力。面向农村劳动力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鼓励各地紧密结合劳务品牌、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山东手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开发特色培训项目,打造乡土技能品牌。(责任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培训提升职业技术能力。支持各类职业院校扩大招收农村高中毕业生、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和农村转移劳动力规模。鼓励有意愿的农村劳动力通过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历教育、职业培训等多种形式接受职业教育或职业技能训练,提高技能水平。面向农村技能劳动者,积极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探索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社会化改革,助推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技能创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大力培育农村创业创新人才。根据省里的要求,设立齐鲁创业大学堂,积极开展农村创业人才培训,培育一批“农创客”。建设认定一批农村新职业人才实训基地,围绕农业无人机飞手、农民画画家、农村自媒体、农村快递服务员等新职业,培育一批掌握新职业实用技术的“蓝领农民”。(责任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五、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

(十三)加强农村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城乡一体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结合乡村网格化管理,在县、乡、村分别设置城乡就业服务中心、站、员,合理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就业服务下乡活动,通过“大篷车进村”“赶大集摆摊”“大喇叭宣传”等方式,让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就业专项活动进村入户。依托省集中业务系统,实现农村劳动力就业网格化管理、数字化监测、精细化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四)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面向农村劳动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招聘服务、供需对接服务,向农村劳动力提供“从家门到厂门”的全过程就业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五)完善城乡一体就业制度。打破地域限制,允许农村劳动力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就业登记,均等享受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按规定落实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统一“农村就业人员”称谓,对县域内就业的统称为“本地农村就业人员”,对跨县外出就业的统称为“外出农村就业人员”,对市或省外来临沂就业的统称为“市或省外农村就业人员”。建立农村劳动力就业多维度监测制度,改革单纯以城乡划分就业的分类方式,定期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六、维护农村劳动力就业权益

(十六)提高农村劳动力工资性收入水平。努力增加农村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进一步提高工资性收入在农村居民收入的比重。规范劳动报酬分配,用人单位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打破身份界限,与本单位同岗位职工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和分配办法,享受同等的福利待遇。(责任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七)推进农村就业劳动力社会保险全覆盖。全面落实企业为农村劳动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责任,合理引导灵活就业农村劳动力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的,及时做好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合法就业权益维护。持续推进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加强源头治理,压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劳务派遣监管,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依法优化简化程序,坚持调解优先,有条件的就近就地开设巡回仲裁庭,完善异地协作机制,依法受理用人单位侵害农村劳动力就业权益的行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按职责任分工负责)

七、组织实施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全省农村劳动力就业集成改革的总体设计,强化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督导检查。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集成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改革,层层压实责任,健全机制,综合施策。各县区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改革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每年报告本地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各县区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十)加强部门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和权益维护等工作;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要抓好项目投资带动就业、推广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商务、自然资源、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完善行业产业发展规划,助力稳企稳岗;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筹集工作,把农村就业人口等指标纳入就业补助资金分配因素;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完善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返乡入乡就业创业政策,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合力服务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责任单位: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十一)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弘扬新时代劳动致富观,总结推广各地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宣传农村就业创业典型,营造“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舆论环境。(责任单位: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临沂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科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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