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索 引 号  1431551610/sbj/2023-0000350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02-22
 文  号  临人社发〔2023〕4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等15部门关于印发 临沂市“归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等15部门关于印发 临沂市“归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2-22   作者:市人社局 点击数: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工商联,政府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各县支行,供电公司:

现将《临沂市“归雁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中共临沂市委

宣传部

临沂市工商业联合会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科技局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临沂市投资促进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沂供电公司

2023年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临沂市“归雁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四雁工程”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实施“归雁工程”,进一步吸引各类优秀人才扎根农村基层,助力乡村振兴,现制定临沂市“归雁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各类临沂籍在外人才作为促进家乡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通过政策激励、生产力要素支持和专项服务,常态化、多渠道鼓励和吸引临沂籍企业家、专业技术人员、各类管理人员、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创新创业,加快培育乡村振兴发展新动能,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任务目标

加强与临沂籍在外各类人才、组织等联络沟通,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积极推介我市乡村振兴产业、重大项目、优势资源,鼓励有意愿的各类人才返乡创业,大显身手、合作共赢。到“十四五”末,全市计划新吸引归雁人才3000名。(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鼓励招商引资,引导归雁人才重点围绕全市农业优势资源、特色产业,开展全产业链条以农招商、以商招商,不断创新招商方式,打造多元化招商格局,各县区至少打造1处以上农产品加工承接园区。(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分别在返乡投资兴业、返乡创新创业、返乡就业三个领域选树10名市级优秀典型(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扶持政策

(一)落实人才津贴发放。对择业期内博士、硕士、全日制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在我市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其他“两新”组织就业,符合条件的按月分别发放人才津贴3000元、2000元、1000元,补贴期3年。对择业期内新到我市“两新”组织就业或创办企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每月人才津贴1000元,补贴期2年。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属地申报,所需资金由受益财政按比例承担。(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二)扶持农旅产业发展。对新引进的工商资本当年实际新增投资3亿元(含)以上,且80%投资用于农业生产、产业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建设等方面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项目,由省市县财政联动一次性给予实际投资额2%的扶持资金,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

(三)加强科技创新激励。聚焦我市重点发展的乡村振兴领域产业链、创新链,争创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国家级、省部级核心育种场,选育国审、省审新品种。对创新平台、核心育种场和育种单位分别按照认定级别给予相应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支持发展实体经济。对归雁人才创办或领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公司等符合“雁阵”补贴标准的,优先给予补助。归雁人才引荐和创办的其他一二三产项目,享受与我市招商引资项目同等的优惠政策;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按临沂市沂蒙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扶持计划进行扶持。落实专项激励和政治待遇,对归雁人才符合头雁、鸿雁、雁阵相关要求的,按照相应政策予以落实。(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各县区招募乡村振兴合伙人,实施乡村需求项目,对发挥积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优质项目,安排涉农资金予以支持。银行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发挥好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鲁担惠农贷”的作用,推广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模式,符合条件的归雁人才优先办理贷款,合作金融机构执行优惠利率。鼓励金融机构设立归雁人才创业贷款专项窗口,简化审批手续,提升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六)强化生产要素保障。健全归雁人才用地、用电保障机制,支持归雁人才开展设施农业建设和经营,优先提供用地指标。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对发展农业生产服务的灌溉及排涝用电、农业用电、林木培育和种植用电、畜牧业用电、渔业用电及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电价。(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供电公司)

(七)强化跟踪联络帮扶。建立市县两级临沂籍企业家、专业技术人才、大学生等归雁人才信息库,实行动态调整,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采集、及时更新。驻外流动党员党组织和商会每年提报不少于100条有意回乡创业的外出能人线索。对达到一定体量的归雁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个专班、一名归雁一名领导干部帮扶”。(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联、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八)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创业服务载体整合提升,为归雁人才入驻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业辅导、房租减免等全链条创业服务。组织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举办“网络创业培训”师资班,组织创业培训,按规定发放创业培训补贴。推行“临沂市乡村振兴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沂蒙云贷”“信e贷”“极速贷”等线上放款模式,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解决归雁人才创业资金问题。(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

(九)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坚持“应培尽培、愿培则培、需培就培”,着力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加注重提质增效,健全完善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重点的归雁人才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开展“互联网+培训”线上职业技能培训,针对城乡各类群体需求,依托线上职业培训平台,开展免费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攻坚行动。支持骨干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提高返乡人才职业技能水平。(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组织实施

(一)建立储备人才信息库。建立在外归雁储备人才信息采集常态化机制,充分发动单位、乡镇、社区和村居,全面了解各类人才外出地点、从事职业、主要特长、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对创业规模较大、经济实力较强、有回乡创业意愿的在外人才和特色优势产业科技创新团队、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企业急需专业人才等技术人才纳入归雁储备人才库。发挥驻外流动党员党组织、异地商会、招才引智工作站作用,通过在外人才“以点带面”,发掘采集更多在外人才信息。归雁储备人才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及时采集、及时更新。

(二)深化人才对接招引。定期开展“三送三访”活动,在中秋、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采取个别走访、集中座谈、电话联系、邮寄资料等形式,为在外人才提供送政策上门、送节日问候、送人才需求等服务。坚持“请进来”共谋发展,通过企业对接洽谈会、人才恳谈会、在外人才家乡行等活动,邀请在外人才感受家乡变化,激发关注家乡、回报家乡之情。坚持“走出去”精准对接,外出拜访招引,面向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拜访临沂籍和在临沂工作学习过的非临沂籍的人才,召开归雁项目现场推进会、归雁人才工作培训会和高层次人才招引活动,并根据在外人才聚集情况,不定期举办政策宣讲、项目推介、人才对接等活动。

(三)全方位服务归雁人才。归雁回引要实行“全过程、全链条、全覆盖”专业化服务,以精准服务推动工作落实落地。在事业上给予支持。对归雁项目实行“全程服务”,落实服务专员制度,充分保障归雁人才在创业补贴、金融服务等方面获得精准支持,优先享受土地、税收、金融贷款等方面优惠政策,让人才安心工作、放心创业。要在生活上给予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归雁人才,同步落实安居购房、子女入学、医疗保障、旅游购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要在精神上给予鼓励。各县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优秀归雁人才选树活动,分别在返乡投资兴业、返乡创新创业、返乡就业三个领域选树优秀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归雁工程”的浓厚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归雁人才招引放在突出位置,摆上重要议程,紧紧围绕“招引归雁人才”“留住归雁人才”等突出问题,结合县域实际,找准着力点、结合点,在队伍建设、支持保障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各县区要成立归雁工程办公室,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抓好本辖区归雁工程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顺畅高效的工作机制,统筹力量、凝聚合力,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齐抓共推”的工作格局,共同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抓紧谋划有关方案,搭建好归雁人才对接交流平台,积极对接落实有关政策,吸引更多在外人才回乡投资创业。

(三)强化督导考核。归雁工程实施情况作为全市“深化‘四雁工程’”考核重要部分,一并纳入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乡镇分类考核等。各县区要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建立“月分析、季考核、半年总结、年终评比”工作推进机制和分行业、分区域观摩机制,定期检验工作成效,推动形成“奋勇争先、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通过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向归雁人才广泛宣传归雁工程政策,开展“归雁人讲归雁故事”、乡镇党委书记抓归雁工程访谈等活动,大力宣传归雁创新创业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营造鼓励、支持归雁人才回乡创业的良好氛围。



解读链接:《临沂市“归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上一条: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2部门 关于实施“创业沂蒙十大推进行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统一失业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关闭窗口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 3713000005 鲁ICP备05026973号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491号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 邮编:276000  电话:0539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