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主要内容和意义】: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12个月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职工,按照证书等级对应标准依申请发放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弘扬“工匠精神”,鼓励引导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从源头上防范失业风险。
一、政策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O17〕40号)
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规〔2O17〕15号)
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18〕36号文件做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展翅行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10号)
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7号)
★5、《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
★6、《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30号)
★7、《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85号)
二、申领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三、补贴标准
1、81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证书,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
2、58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准入类35项,水平评价类23项。准入类补贴标准:证书不分级别的为2000元;证书分两个级别的,按级别高低分别为2000元、1500元。评价类补贴标准:按高级、中级和初级分别为2000元、1500元和1000元,不分级别的证书,按2000元标准发放补贴。
四、申领程序
(一)申请
1、网上申请:登录山东省人社厅技能提升补贴申报系统,提报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编号、证书名称、鉴定级别、发证日期、社会保障卡号、手机号码、失业保险参保地等基本信息进行在线申请。
网址: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服务大厅”)或临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yrs.gov.cn/ “临沂市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2、人工办理:外省核发或行业部门核发的证书以及无法通过线上系统申请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可向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人工办理。
申请材料:
1、证书原件;
2、证书复印件;
3、本人社会保障卡;
4、证书在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事考试中心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行业、部门专用网站可查询的截图打印件,或向经办人员提供查询网址进行现场核验。
(二)审核
通过网上申请的,由省人社厅技能提升补贴申报系统对证书有效性进行初审,符合条件信息推送我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领资格认定和参保缴费审核, 经审核通过汇总形成全市《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公示表》;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在系统中注明审核不通过原因供申请人查询。人工办理由经办窗口即时受理。
(三)公示
《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公示表》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发放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名单及金额。
(四)发放
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名单和金额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资金,于次月将补贴资金拨付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尚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申领人员应先办理社会保障卡再申领补贴。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证书目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执行。
2、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不同等级可分别申请。不同职业(工种)可按等级分别申请。
3、同一职业(工种)享受过高级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4、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8年1月1日以来企业职工取得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在补贴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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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经办机构名称 |
地址 |
电话 |
市本级 |
临沂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失业保险科) |
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西北区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窗口(或B334室) |
8052010,8126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