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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1551610/sbj/2022-0000496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8-1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临沂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2-08-12   作者: 点击数:  

  一、改革试点的目的是什么?
  改革试点项目是我市在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由市人社局牵头揭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10部门联合开展的一项全省试点项目。主要目的就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探索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监管、执法多环节相互协同的综合监管制度,进一步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尽量减少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行政干扰,打造更加高效便民的良好营商环境。
  二、综合监管试点确定的目标是什么?
  通过试点项目,力争将涉及培训机构审批、监管、惩戒等多个部门多个监管事项梳理整合为综合监管一件事,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监管内容全要素、监管流程全闭环、监管执法全协同、监管数据全共享、监管结果全公开。
  三、试点主要任务有哪些?
  通过试点,制定监管事项清单,将监管内容要素清单化;建立监管对象数据库,摸清监管底数;要优化监管流程,开展一次检查,多面体检,对涉及多个监管环节的同一个监管对象,实施全程闭环,无缝衔接的联动监管;同时探索信用监管、分类动态监管,信息化监管等多方式监管体系。
  四、试点方案的亮点有哪些?
  通过试点方案,进一步理清确定了职业培训机构监管部门的部门职责,制定了监管事项清单,编制了监管合规指引,各部门依法依规进行监管,及时进行信息共享,尽量提高检查的全面性,减少检查的频次,提高了监管执法的规范性、合规性。
  五、试点方案明确了综合监管的措施有哪些?
  一是信用监管,各部门将培训机构信用信息共享,建立信用分级,采取不同监管措施;
  二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将监管对象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检查措施,结合抽查对象信用等级、风险程度等,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
  三是探索重点监管。聚焦违规收费及诈骗、伪造证书、协议签订、收退费等重点领域开展重点检查。
  四是开展协同监管。建立了职业培训机构综合监管沟通协调机制,扎实推动部门联合监管、通过部门联席会议、座谈交流、联合检查等方式,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联合监管响应机制。
  五是实施联合惩戒。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和失信行为,综合运用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移送司法等首都,共享信息,联合惩戒。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临沂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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