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双创”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创业沂蒙·乐业临沂”行动提档升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发展,最大限度释放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潜能,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实施“创业齐鲁十大推进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实施“创业沂蒙十大推进行动”。
二、出台目的
通过实施“十大推进行动”,优化创业环境,提升创业创新能力,加强政策扶持,完善创业服务,最大限度释放创业活力,不断提升使劳动者投身创业活动积极性,增强创业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主要内容
实施“创业环境优化行动”“重点群体培育行动”“创业政策扶持行动”创业载体升级行动”“创业培训赋能行动”“金融产品助力行动”“灵活就业保障行动”“创业服务护航行动”“创业典型示范行动”“创业导师帮扶行动”等十项行动,通过广覆盖、全要素、全链条的创业指导服务,为创新创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强大保障。
原文链接: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2部门 关于实施“创业沂蒙十大推进行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