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临沂市开展新市民乐业行动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为积极适应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城乡融合发展等战略要求,顺应县域农民工流动变化趋势,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围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以提升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为重点,进一步落实落细农民工市民化相关政策,着力提升农民工转移就业质量、返乡创业质量、职业培训质量、权益保障质量、公共服务质量,进一步增强农民工群体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开展新市民乐业行动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18号)有关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定于2023年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新市民乐业行动。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5项行动22条工作内容,主要从新市民转移就业质量提升行动、新市民返乡创业质量提升行动、新市民职业培训质量提升行动、新市民权益保障质量提升行动、新市民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行动措施。
第一部分,新市民转移就业质量提升行动(共4条),主要从启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集成改革、滚动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引导县域大力培育发展劳务品牌、健全城乡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稳定全市县域农村转移就业人员规模100万左右。
第二部分,新市民返乡创业质量提升行动(共5条),主要从实施“创业沂蒙”十大推进行动、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高质量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大力培养农民工返乡创业致富带头人、开展“一县一家”公益性零工市场提档升级行动等方面标准化提升市级创业载体建设和“一县一家”公益性零工市场。
第三部分,新市民职业培训质量提升行动(共3条),主要从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发挥县级人民政府的统筹作用、紧密结合县域内劳务品牌、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和“山东手造”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推出一批特色乡土技能目录等方面开展农民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以上。
第四部分,新市民权益保障质量提升行动(共3条),主要从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进一步扩大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规模、及时有效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等方面保障新市民合法权益,推进县域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障规模持续扩大。
第五部分,新市民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共7条),主要从贯彻落实省市政策,推动县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达标,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挂钩相关政策,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落实县城取消落户限制的政策,在县、乡(镇)、村(社区)的政务服务平台普遍设置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综合服务窗口、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民工提供“一站式”便利服务以及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相关数据动态监测等方面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农民工群体全覆盖。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临沂市开展新市民乐业行动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