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9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了解相关内容,现就政策制定背景、制定依据、主要内容等方面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92号)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三部分内容,分别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有关决策部署,聚焦6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25个易地搬迁安置区,紧盯工作重点难点,集成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改革,全力确保各类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坚决守住不发生因失业导致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重点任务
1.增强以工代赈就业带动能力。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协同推进项目立项、招工组织、用工保障和劳务报酬发放。
2.优化调整就业扶贫车间帮扶就业。结合本地实际,优化调整就业扶车间认定标准和退出程序,将原有的就业扶贫车间升级改造为就业帮扶车间,分类扶持就业帮扶车间发展。
3.加大跨区域劳务协作力度。组建一批省际、市际、县际间区域劳务协作联盟,拓宽脱贫人口外出务工渠道。
4.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十四五”期间,全市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10万个以上。科学设定乡村公益性岗位数量和类别。完善乡村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管理规定。
5.强化脱贫人口就业保障。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健全“四位一体”就业援助制度体系。将脱贫人口纳入本地稳岗政策扶持范围,落实好相关政策。加强脱贫人口就业权益保障。
6.重点帮扶脱贫家庭青年群体就业。对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实施雨露计划、“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全面落实就业创业帮扶政策,帮扶脱贫家庭青年群体就业。
7.加大重点地区倾斜支持。发挥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易地搬迁安置区按比例安排就业机制、省内协作机制作用,加大政策倾斜支持力度。统筹各类资源优势,举办专场招聘、发展特色劳务经济、实施就业帮扶项目等,推进脱贫人口就业增收。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细化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和信息共享,共同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
2.加强形势监测,及时关注务工规模和务工收入同比、环比变化情况,实现风险点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3.加强宣传引导,分类推出政策清单、经办流程,努力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落地率。
4.及时数理报送典型经验、案例,开展多维度宣传。四是加强工作调度,按时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原文链接:《关于开展全市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