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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852681291/sbj/2018-0000104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8-01-25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2018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8-01-25   作者: 点击数:  

2018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省人社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全力促进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人事工资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党,在新起点上开创全市人社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努力推动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一)全力完成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着力破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5万人以上,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确保就业形势持续稳定。

(二)完善落实就业创业政策。贯彻落实《山东省“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和《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7〕30号),加大政策宣传、督促检查、绩效评估力度,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充分释放就业创业政策的整体效力。深入研究新兴就业创业形态,探索建立新兴就业创业业态的政策服务体系。

(三)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和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指导意见,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好就业创业。实施好新一轮“三支一扶”计划,启动长期失业青年的青年就业启航计划,促进青年多渠道就业创业。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技能提升补贴“启航行动”、参保征缴“远航行动”三大行动计划,落实失业动态监测预测预防调控“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失业风险。组织开展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终期绩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完善政策,提升农民工就业质量。组织实施技工院校服务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创新运用好“就业扶贫车间”“互助扶贫公益岗位”“创业扶贫工坊”“劳务扶贫合作社”四种就业创业扶贫渠道,打赢脱贫攻坚战。

(四)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组织创业示范平台评估认定,建立创业载体发展联盟,推动创业载体提档升级。建设创业服务云平台,为初创小微企业提供专业化、便利化、全过程创业服务。开展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创建工作,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

(五)全面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把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摆在突出位置,改革就业培训机制,加大培训投入,推动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建设。创新创业大学培训模式,建立效能评估机制,提高创业培训水平。开展网络创业培训,强化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

(六)切实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深入开展就业援助月、2018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精准高效服务。建设“智能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经办平台,创新社会化人才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二、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七)推进社会保险政策落地。按照省里要求,探索推行基金市级统收统支模式,健全完善与省级调剂办法相衔接的企业养老保险市级调剂制度,有序做好全国统筹的衔接准备工作。继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改革配套政策,全面实施按新制度计发待遇;加快推进省直驻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缴费,实现新制度全覆盖。积极探索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完善按病种、日间手术、日间病房、生育定额和按床日付费办法。按照省里要求,完善职工、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和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推进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稳妥推进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做好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衔接工作,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全面推行居民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采取多种缴费方式,方便群众参保缴费,提高参保续保率。

(八)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兴业态从业者为重点,加快实现社会保障法定人员全覆盖,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对未参保人员和“断保”人员进行精确分类,精准制定措施,切实开展好全民参保登记未参保(断保)人员专项扩面行动,依法依规将其纳入相应社会保险。积极稳妥地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及时将滞留财政专户资金落实到个人账户,健全先保后征机制。

(九)做好社会保险待遇调整和发放工作。按照省里要求,调整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和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努力推进形成兼顾公平与效率、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相统一的调整机制。综合考量基金结余、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动态调整机制。认真落实失业、工伤保险待遇。实施社保精准扶贫攻坚,加强与扶贫、财政等部门沟通衔接,精准落实养老、医保和大病保险扶贫倾斜政策,实现社保扶贫的动态全覆盖。

(十)积极应对社保基金支付压力。加大基金征缴力度,促进参保缴费增量提质,科学合理分解参保征缴工作任务,实行参保征缴工作进展月通报制度,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程序,切实强化社会保险费核定、欠费清理,实现应缴尽缴。通过“五证合一”随机抽查工作,联合多部门督促新成立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省里要求,推动完善社会保险财政补助机制,督促县区政府承担发放兜底责任。做好基金委托运营上解工作。加强基金收、支、存管理和内部控制,强化预算执行和社保基金监督,创新专项检查模式,认真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风险防控专项行动,确保基金安全。

(十一)提高社保管理服务水平。有序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管理工作。按照保障基金安全,提升便民服务水平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稳妥做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提高鉴定频次,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结合我市实际,全面贯彻落实省厅“三化”工作部署和要求,强化数据整合提质,积极助推电子社保进程。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医保监管、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系统完善,加快“临沂智慧人社”自助查询、缴费认证功能应用,提高经办管理服务水平。

三、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加大人才政策落实力度。以开展“人才政策落实年”活动为抓手,全面梳理已出台的人才政策,加强督查督办,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推进政策的落实落地,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落实《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细化、实化各项工作任务。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职称制度。

(十三)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聚焦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推进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等高端领军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育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层次人才队伍。聚焦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创新政策,加大投入,强化载体,优化环境,推进技工院校内涵建设、特色发展,打造“劳动之星”技能大赛品牌,建设一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素质技能劳动者大军。

(十四)大力引进国外人才智力。举办第二届“百名外国专家沂蒙行”活动。积极组织申报“外专双百计划”等国家、省各类引才引智项目,吸引更多海内外高端人才来临创新创业。研究制定我市《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突出市场驱动力,充分发挥猎头、专家组织、协会、海外人才机构等作用,打造灵活有效的引才用才机制。加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示范园、引智示范基地建设,促进成果推广转化。做好出国(境)培训管理服务工作,提高科学化水平。

(十五)营造优质高效的人才服务环境。建立柔性引才机制,深入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围绕促进产业集聚、园区建设、骨干企业培育、经营业态创新、人才支撑,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转型发展。

四、全面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十六)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按照省里部署,深入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加强公务员诚信档案管理,推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公务员“职业道德标兵”等创建活动。稳妥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做好公务员考录、公开遴选、奖励、培训、监管等工作。创新公务员教育培训模式,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十七)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制定岗位竞聘实施细则;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优化高层次人才引进程序;健全考核奖惩、聘用合同联动机制,提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十八)积极稳妥做好军转安置工作。创新完善军转干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坚持“阳光安置”,开展军转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促使军转干部尽快实现角色转变。加强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扎实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指导工作。

(十九)加强人事考试工作。积极推进省级人事考试考点标准化建设,研究开发人事考试报名和证书管理系统,加大软硬件投入,切实提高反作弊能力。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务流程,营造公平公正考务环境,打造“阳光考务”品牌。

五、稳慎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二十)加强企业工资宏观指导调控。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发布市场工资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引导企业、职工对标市场动态。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适度提高企业一线职工特别是技能人才的收入水平。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二十一)深入推进公务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省里部署,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优化公务员工资结构。严格执行津贴补贴政策,完善公务员奖金制度,做好规范改革性补贴工作。适应分类管理要求,不断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体系。继续推进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

(二十二)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省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调整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制定符合行业特点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推进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核定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健全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鼓励人才创新创造。

六、大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十三)健全劳动关系工作机制。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格局。深入贯彻《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务派遣许可,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强协商能力培训,提高集体协商水平,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和集体合同履行效果。

(二十四)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深入落实“两规则两意见一条例”,完善调解仲裁政策制度体系建设。加强调解仲裁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实施调解仲裁统计工作暂行规定、仲裁员证管理办法、仲裁内部监督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全面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效能,推进调解仲裁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创建标准化仲裁院。

(二十五)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深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提高监管效能。以解决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违法解除合同等突出违法问题为重点,统筹做好案件查办、监管创新、联动平台建设,全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扎实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健全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

七、加强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二十六)积极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统筹做好“放管服”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简政放权改革任务。加大依法行政指导力度,扎实做好“法治人社”工作,不断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

(二十七)做好规划统计财务工作。组织做好全市人社“十三五”规划的年度监测工作,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加快提升统计服务决策能力,不断提高统计分析和研究成果质量。夯实财务管理基础,健全资产管理体制机制,为人社事业发展提供财务保障。

(二十八)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加强调研统筹协调,围绕重大改革、重要任务等,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坚持传统媒体宣传和新媒体宣传并重、提升宣传层次和扩大宣传覆盖面并重、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并重,不断提高宣传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影响力。精心策划发布主题、发布议程,提高新闻发布工作水平。做好网络舆情的监测、引导和处置工作。加大新媒体宣传力度,发挥新媒体工作室作用,做大做强“临沂人社”官方微信和微博。

(二十九)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及时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切实做到依法公开、依法答复。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准确权威发布政府信息。围绕群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三十)切实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人社”建设,创新工作模式、工作流程,大力开展网上服务、移动服务、自助服务,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大厅。牢固树立大数据思维,善于获取数据、分析数据、运用数据,推动数据集中和开放共享,深度开发便民应用。大力推广第三代社保卡,继续拓展社保卡应用,把社保卡打造成政府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三十一)加强和改进信访维稳工作。健全社会稳定风险预警和评估机制,及时制定应对预案,认真排查和梳理矛盾风险点,从源头上化解信访矛盾,确保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三十二)进一步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以就业、社保等为重点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为方向,创新服务方式,健全公共服务制度,拓展服务渠道,提升服务能力,完善服务网络,细化服务标准和服务项目,推进服务对象、服务网络、服务功能的全覆盖。

八、着力加强党建和自身建设

(三十三)加强党的政治和思想建设。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持续深化、常学常新、从严做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积极适应新时期党建工作规律和党员干部学习特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综合利用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通读文件与专题研讨、重点选学与专家辅导、座谈交流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不断将学习教育引向深入,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三十四)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持续纠治“四风”,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的纠治力度,促进作风的根本好转。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十五)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学法规学政策学业务、守纪律转作风强服务”机关效能建设,打牢业务功底,增强履职本领,提高服务效能,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推行平时考核制度,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持续加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倡树“严细实”工作作风,加大窗口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力度,打造规范运行、勤政廉洁、优质高效的服务平台,树立人社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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