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人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有序推动法治工作,较好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现将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发挥人社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核心作用。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依法行政作为“一把手”工程,牢牢记心上、抓手上、落实处,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人社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动各项人社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推进依法行政责任制严格落实。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各项规定要求,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法律顾问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有关制度,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三)自觉践行学法用法制度。局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航定向,不断强化学法用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践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规定科目,又专题学习了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各项部署,提高履职能力。同时抓全员学法,利用“灯塔-党建在线”、学习强国APP等平台开展自主学习,将宪法法律培训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必修课,提升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思维。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完善决策机制,推动依法行政制度进一步健全。一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政策出台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到阳光决策、程序合法。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做好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文件,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动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每季度调度并通报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全年及时办理依申请政务信息公开19件。继续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加快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与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融合、与部门核心业务融合,努力构建在内控中规范、在阳光下运行、在网络上监督的“三位一体”的权力运行监控体系。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公开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以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有效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借助专业力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聘请衡正源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2020年,法律顾问代理诉讼案件13件,行政复议案件7件,参与化解信访及突发事件5次,提供法律咨询40余次。四是广泛听取意见。对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实行公示,并多方听取、广泛征询意见,充分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取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五是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及时办理、及时反馈,全年共受理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委员提案16件,全部按要求办理完毕。
(二)坚持服务大局,全面提升人社部门依法履职效能。一是提升政务服务质效。继续推行“进一扇门、取一个号、一窗通办、一站服务、一次办好”的“五个一”综合柜员服务新模式,综合经办效率提高50%以上。对130项依申请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和环节重新进行了梳理优化,实现了办事指南要素精准、全面、规范。提升大厅自助服务办理能力,通过社保自助服务机实现社保卡服务、参保信息查询等27项事项“秒批秒办”。推动告知承诺制试点进程,今年先后两批公示了31项告知承诺制事项,通过告知承诺的方式“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让企业群众办事“一次不跑、最多跑一次、一次办好”。加快线上“一网通办”进程,完成了电子证照梳理、“一链办理”事项梳理工作,加快推进网上办事大厅、临沂智慧人社APP和爱山东APP平台建设工作,目前,130项依申请服务事项已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在山东省政务服务网上线了“一链办理”12个主题事项,26个事项在爱山东APP事项掌上“一站式”办理。结合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四个一”工作,推进山东省政务服务网与自建系统对接和统一身份认证工作,实现企业群众办事“一次认证、全网通行”。目前,第一批“四个一”事项已经完成对接。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严格按照省市关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要求,严把规范性文件制发的合法性。今年,制发了2个规范性文件,并按程序报司法局审核备案。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20年7月1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16个规范性文件,按照应废尽废、应改尽改的清理要求和立改废有序衔接原则进行了全面清理。共废止2件,继续有效14件。结合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对2019年12月31日前牵头制定(或实施)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5件、其他政策措施12件进行清理,共废止4件,继续保留13件。在局网站公布了近三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四是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活动。整合运用各类宣传资源、宣传方式和宣传载体,利用“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经典案例”“监察举报”等栏目,通过以案说法、法律答疑、政策解读等方式宣传法治、传播法律知识。针对农民工、企业、群众等开展了不同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结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正式实施,举办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周和监管平台应用专题培训;加强对企业“帮扶式”教育引导,对企业法人开展“一对一”法律服务,为企业服务,助力企业发展;深入街道、社区、村居等场所宣传社会保险、居民养老保险等与群众切实利益相关的人社政策;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性,先后梳理印制了《人社领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发展促进就业工作的文件汇编》《人社领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手册》等宣传册。今年以来,开展各种主题普法教育宣传活动30余次。利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法律“三进”活动、现场政策咨询问答等形式,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将普法宣传变成一种常态,提高群众维权意识。
(三)注重管理教育,持续提升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通过“线上”学习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开展学习,并完成考试。做好“七五”普法迎查、执法证换证申领、领导干部学法考法等工作,今年新申请执法证2名、执法督察证2名、执法听证主持人证3名。举办了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班,累计培训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1200余人,进一步提升了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能力。同时,利用沂蒙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学法普法活动,共有100余人完成学法考法,切实提升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提升了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觉践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托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平台、中国信用(临沂)平台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制度,今年,在公示平台公示了1个行政处罚信息。三是做好执法案卷归档整理工作。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对案卷进行规范整理,形成案卷卷宗,更好的掌握和了解行政执法情况,做到执法证据充分、法律适用正确、执法程序规范。积极做好案卷评查工作,按要求上报执法案卷,接受评查。
(四)坚持多措并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案件举证、答辩和出庭应诉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已按要求出具复议答复意见书7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3件。二是劳动关系持续保持和谐稳定。在全省率先建成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治理农民工欠薪问题。通过日常巡查、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书面材料审查等方式,为3859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2184.5万元。被人社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彰为“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取得突出成绩单位”。全面推进仲裁办案方式改革,提高争议处理效能,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仲裁案件6642起,按期结案率100%。三是落实“行风热线”制度。坚持“一把手”参加行风热线,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全年上线9次,接听热线电话91个,及时做好督办联络,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率。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部分工作人员法治政府建设和法律专业知识不够、观念不强,法治教育和普法宣传形式种类不丰富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加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执法普法工作力度,提升法律知识水平和守法自觉性;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完善专业人员队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妥善化解人社领域行政争议;下大力气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人社建设,努力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水平。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