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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1551610/sbj/2020-0000098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8-27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人大第十九届五次会议第A20200068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人大第十九届五次会议第A20200068号建议的答复

2020-08-27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产业技术工人技能再提升的建议》收悉,经商市教育局等相关单位同意,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临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制定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培养产业技术工人和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给予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
  一、制定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
  市人社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政策精神,制定《临沂市市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实施细则》,鼓励各类企业结合实际需求,采取申请设立培训机构、备案职工培训中心、委托有资质机构培训等方式,针对性提升家政从业人员技能,帮助企业稳岗扩岗。积极扩宽职业培训模式,鼓励各类培训主体采取“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开展企业在职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便捷性,为企业职工提供灵活多样性的职业培训服务。
  积极落实职业培训政策。结合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持续加大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力度,对符合条件人员给予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分别给予1000元/人、1200元/人、1400元/人补贴;仅参加职业生涯公共课程培训的企业新录用人员,给予300元/人补贴;专项能力培训按照500元/人补贴。通过政策补贴的方式,减轻企业培训负担,帮助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质量上台阶,培训效果提档次。
  结合当前形势,在2020年12月31日前,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大型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大型企业(企业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营业收入三项指标之一较2019年相应指标月平均值下降70%及以上),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全面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岗扩岗。
  二、健全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评价机制
  一是加大高技能大人才载体建设力度。为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能攻关及推广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市评选出了多家技师工作站及技能大师工作室,并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让高技能人才在技术交流、名师带徒等方面体现出核心价值力量。二是认真落实专项奖励补贴待遇。对沂蒙首席技师及获得临沂市级一类竞赛各职业(工种)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奖励,激发学知识练技能的积极性,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技能、尊重高技能人才的氛围。三是落实高技能人才补贴待遇。鼓励企业开展自主评价,评价出本企业的技能人才,并建立与之挂钩的薪酬制度,兑现相应人员的等级待遇,完善育才、留才制度体系,进一步让人才发展有舞台、价值有回报。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措施和打算
  结合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下一步在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上级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技能人才发展现状,积极从拓宽企业职工培训工种、建立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加大培训补贴政策落实等方面强化政策实施,鼓励企业和产业工人建立终身制职业培训制度,采取更加灵活、便捷、高效的培训模式,持续提升职工职业技能水平,为我市的产业转型升级和技能人才培养做好政策服务。
  真诚感谢您对产业工人技能提升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真心希望您能继续支持和关心我们的工作,谢谢!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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