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索 引 号  1431551610/sbj/2021-0000311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8-05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365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365号提案的答复

2021-08-05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权利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持续推进社保参保扩面、优化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结合人社部门职能,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新业态是灵活就业的一种形式。近年来,我市电子商务、网络约车、外卖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经济蓬勃发展,吸纳了大批的劳动力就业创业,以网约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为代表的灵活就业已成为我市劳动者就业的重要渠道。临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业态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不断完善政策体系,优化营商环境,稳定扩大就业,推动新业态健康发展。全市人社部门不断强化政策落实,有力促进了新业态从业人员的社会权益保障。

一、制定出台了促进支持新业态等灵活就业的指导性文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二十条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19号),结合我市实际,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20〕9号),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灵活就业工作的重要遵循。《意见》指出,要加大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力度,完善就业服务保障体系,大力拓宽劳动者就业增收渠道。鼓励支持小店经济、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发展,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拓宽灵活就业渠道,放宽准入限制、减轻税费负担、大力扶持创业,开展专项职业培训,提升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技能水平、扩大灵活就业人员培训规模,明确了从规范劳动报酬支付、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推动新业态行业集体协商、发放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建立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等方面维护劳动保障权益。

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一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和现场咨询等方式,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宣传《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维权意识。二是积极开展新业态劳动用工情况调研。根据省人社厅的统一部署,3月份在全市开展了新业态劳动用工情况调研工作,抽调专门人员,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认真对全市新业态劳动用工情况进行了调查,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为省厅研究制定新业态劳动用工相关政策提供了有力参考。三是加强新业态企业用工情况监管。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明确和强化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根据从业人员的工作强度、全兼职状况以及个人意愿等,鼓励平台企业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督促新业态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通过提升从业人员收入水平,落实从业人员福利与安全保障措施,用适合从业人员的激励制度如工龄奖金、内部晋升等,提高从业人员收入与满意度,稳定岗位留住员工。四是积极推动新业态企业集体协商工作。加强与工会组织的协调配合,积极引导推动快递、外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等新业态领域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协商机制,积极开展集体协商,就劳动定额标准、工时标准、劳动保障等内容,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针对劳动报酬、女职工保护、劳动保护等内容,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女职工权益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专项集体合同。

三、持续推进社保扩面提质

一是全民参保计划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期间,我市按照国家和全省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兴业态从业者为重点,加快实现社会保障法定人员全覆盖,努力实现应保尽保。截至目前,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4.5%。二是逐步完善灵活就业参保制度。目前临沂市市内户籍人员可就近参保。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一般仅需提供身份证和照片、常住人口证明或本地房产证明、个体经营执照等材料,填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表便可即时受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实现手机APP、窗口等方式缴费。可按月、季、半年或年缴费,缴费基数在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我市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47万余人,2020年,各社保经办机构落实责任,开辟便捷通道,只要是我市户籍人员可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不因地域的限制影响参保的积极性。三是多元服务渠道畅通有效。目前社保网上服务经办渠道已有“临沂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个人)”、“临沂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单位)”、“临沂智慧人社”app、“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号”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等多个渠道,提供网上服务功能模块共50余项,涵盖人员信息查询、缴费信息查询、待遇信息查询、失业业务办理、居民养老业务办理、社保卡业务办理、养老资格认证、证明打印、社保卡相关业务等。截至目前,临沂社保网上渠道共有单位注册用户3.7万个、个人用户73.1万个,累计办理单位业务104万余笔,个人业务600余万笔。四是加快完善数据共享。市人社局已在临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共享数据资源129项,其中库表28项,文件79项,接口22项。同时基于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实现了与工商、公安、民政、教育、卫健等部门的数据实时共享。在社保转移接续工作方面,我市已实现省内及跨省联网转移,依托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平台,实现了各险种转移接续业务的网上办理。截至目前,已通过全国统一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平台办理线上转移业务1.9万余笔。

四、优化提升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一是优化就业补贴政策。对依托电子商务、网约车、外卖、快递等新就业形态平台灵活就业且办理就业登记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按照购买保险费数额给予平台或个人补贴。如蒙阴县于1月25日召集县内新就业形态平台企业座谈,宣讲了政策内容和申报流程,目前已受理补贴190余人。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按每人每月养老保险补贴300元、医疗保险补贴100元的标准,在规定期限内给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2020年度,全市共为1.3万余人落实灵活就业补贴5053万元。同时,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发放力度,大力扶持创业,支持各类灵活就业。2020年,我市共发放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759户、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3.66亿元,直接扶持创业1.5万人,带动就业5.35万人。二是简化业务经办流程。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灵活就业等多元化方式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推行“经办人书面承诺”方式通过线上、线下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进一步简化了经办流程,最大程度方便了劳动者就业。2020年度,全市共办理灵活就业登记2.1万余人。三是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进灵活就业。持续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为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搭建供求平台,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2020年全市共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429家,举办各类招聘会310余场,服务各类用人单位2万余家次,提供线上线下招聘岗位38万余个次,服务求职人员63万余人次,帮助实现就业和流动15.6万人次。举办了2020中国(临沂)首届人力资源创新合作发展高峰论坛,组织实施了两期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共培训从业人员400余名。四是积极开展灵活就业专项职业培训。根据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需求和国家发布的新职业工种,积极扩展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按照政策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培训鉴定补贴。2020年临沂商城跨境电商园区举办电商培训29场次、1900余人次。汇才商学院等企业围绕直播销售、线上运营等开展培训超过100场次,培训人次超过10000余人。2020年全市开展育婴员、保育员、母婴护理等家政类技能人才培训20713人次,临沂市沂蒙大姐职业培训学校被认定为省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联合邮政管理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的通知》(临邮管〔2020〕39号),加大对快递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2020年开展快递员培训630人次。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和打算

结合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努力完善,进一步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权利,促进新业态新就业形态规范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新业态企业用工监管。加强企业依法规范用工日常指导,明确和强化平台企业方面的主体责任,提高平台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督促新业态企业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通过改善从业人员薪酬、福利水平,落实从业人员福利与安全保障措施,用适合从业人员的激励制度如工龄奖金、内部晋升等,提高从业人员满意度。加强与工会等部门组织的协调,引导新业态领域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协商机制,积极开展集体协商,维护从业人员权益。

(二)积极建议尽快制定新业态工种、新职业工种的职业标准。加快新业态工种、新职业工种的职业标准编制进度,特别是对一些细化工种,如网约车服务、外卖配送、网络直销等新兴职业工种的标准编制,为培训和评价提供基础保障。

(三)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推动全民参保工作。依托社保公共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信息手段,做好源头管理和精确管理;同时加大社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和联合执法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执法氛围,持续推进社保参保扩面工作。

真诚感谢您给我们提出的宝贵建议,真心希望您能继续支持和关心我们的工作,谢谢!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6日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242号提案的答复
下一条: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409号提案的答复
关闭窗口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 3713000005 鲁ICP备05026973号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491号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 邮编:276000  电话:0539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