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临沂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会议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省厅文件及会议精神、通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分析机关事业单位当前存在的用工风险及隐患、部署下一步各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市人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严维全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姚友堂做了业务介绍、情况分析和具体工作安排。
会上,姚友堂院长首先传达了人社部及省厅关于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相关文件精神,并对在事业单位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具体程序、内容做了讲解;接着姚院长结合具体的案例指出了很多事业单位在用人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并提出了具体的防范措施。
严维全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十八大以来,新一届的领导集体雷厉风行,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的各项改革措施都走上了快车道,事业单位改革也开始提速:事业单位分类、事业单位人员参加社保、《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这些举措都可能引发一些新的矛盾或者劳动人事争议,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到在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就下一步工作,他强调指出,一是要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组织建设,抓好组织领导及试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的建设调解组织。二是要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调裁衔接。调解组织建设是基础,工作机制建设是保障,各部门在推进组织建设的同时,应同步推进工作机制建设,重点做好“两类制度”和“两个机制”建设。三是要加强协作配合,落实工作措施。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既是人社部门的事,更是用人单位的事,两方面要积极主动地加强沟通联络,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共同维护好劳动人事关系的和谐稳定。
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从事人事工作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