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推动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4月25日,我市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对本年度继续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通知中明确,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都应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二者同时达标视为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要求。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多种学习方式,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实际自主选择。
与往年相比,我市率先启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成为今年继续教育工作的一大亮点。我市将依托该平台实行继续教育学时线上审核登记,让专业技术人员足不出户就能实现学时申报,真正把学时审核登记搬到“网上”“掌上”,有效解决学时审核登记“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同时,我市率先实现了继续教育学习、学时审核登记等多个平台的数据对接共享,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腿”、专业技术人员“少跑路”。这一举措将为我市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带来更多便利,推动我市继续教育工作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下一步,我市将重点从整合优势资源、提高课程质量、优化平台服务等方面着力,依托“互联网+”继续教育新优势,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继续教育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