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久盈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贾瑞彬与你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临劳人仲案字[2019]第558号),申请人要求你公司支付:一、2017年11月25日至2018年4月27日工资共计60000元;二、住宿补偿金5000元;三、返还垫付公司费用7619元,返还垫付法定代表人曾庆磊的费用15278元;四、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6000元。因你单位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现定于2020年6月9日上午9时在临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二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仲裁庭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173号第二仲裁庭。联系电话:0539-8059837。
特此公告。
临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