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永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孙钦芳与你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临劳人仲案字[2019]第725号),已于2020年2月26日处理终结,裁决结果为:一、被申请人山东永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孙钦芳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60900元。请你公司自本裁决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173号,联系电话:0539-8059837)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双方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4月23日